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2日       来源:中共宁远县委组织部      阅读:119次

宁组通〔2020〕5

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

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从各县直机关部门(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复工复产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职工健康监测,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防疫工作的紧迫性

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全县各企业正陆续复工复产,职工返岗、人员聚集,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压力。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两场战役”一起打,既要毫不松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止疫情蔓延;又要统筹兼顾打好经济攻坚战,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为防疫前线提供有力保障。抓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是底线!各部门单位和驻企防疫联络员一定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去。

二、落实联络员职责任务

联络员主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防疫监督和信息收集工作,重点是:一是督促检查进入厂区人员测量体温、生产作业中戴口罩、员工食堂落实分餐和卫生措施、员工宿舍卫生及日常消毒情况;二是到各级定点医院领取预防性中药汤剂,督促企业发放到位;三是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对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四是督促企业建立卫生员制度,确保企业每个车间(厂栋)、员工宿舍、食堂餐厅都配备卫生员。联络员要对照重点任务,认真履职尽责,一头连着所在党组织,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基层医疗服务中心(卫生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做到“谁联络、谁负责”,确保防疫复工两手抓、两不误。

三、切实加强管理保障

联络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直机关工委、县两新工委、工信、卫健等部门参与配合。县委组织部要认真组织开展联络员岗前培训,佩戴统一制作的“宁远县驻企防疫联络员”证件,持证上岗,加强与联络员沟通联系,定时调度情况。工信、卫健等部门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和专业技术支持,联络员派出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工业园区、复工复产企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联络员工作。所派出的联络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工作。联络员协助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1.驻企防疫联络员要在2月12日下午到所派驻企业开展工作

2.驻企防疫联络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3.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派出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工信、卫健、疾控等单位报告。

附件:宁远县派驻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安排表

   中共宁远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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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远县派驻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安排表

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