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办理和 续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来源:市经信委      阅读:635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2005]第15号令),切实做好我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和续期注册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电工就业提供方便和服务。根据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能监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点相关情况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是《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1996]第196号令)规定的行政许可证,是电工在用户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进网作业资格的有效证件,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按期注册或超越许可范围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湖南能监办负责全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该证全国通用。我委受湖南能监办委托,作为永州地区指定的唯一联系点,负责全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申请受理、培训、颁证、检查等有关工作。

二、申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一)新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男不满六十周岁、女不满五十五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身体健康,没用妨碍进网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新申请人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进网作业电工体检表》1份;

三、新申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报名、培训及考试

(一)报名。新申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报名,原则上要求在市经信委电力执法支队报名(联系人唐淑娟,联系电话:8368830,13407467456),特殊情况经市电力执法支队批准后可就近到当地县经信委电力执法大队或电力股报名。

(二)培训。按照规定,新申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要进行培训。培训教材采用国家电监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的参考教材(包括理论和实操部分),由中高级职称电力专业教师授课。培训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2014]1102号文件执行,高压类电工培训及考务费共930元/人,续期注册130元/人。

(三)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时间:根据国家电监会规定,理论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每周的星期三为全国统一理论考试日,上午考高压学,下午考低压学(法定节假日除外)。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目前不具备条件的,暂时采用笔试试卷方式;实际操作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考试时间、地点根据培训情况由市电力执法支队统一安排。

考试合格后,由我委统一向湖南电监办申请颁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申请续期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电工进网作业学可证续期注册及换证申请审查表(见附件2);

(四)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

(五)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五、监督检查依据和方式

自通知之日起,市经信委电力执法支队和县区经信委电力执法大队将不定期对全市范围的电工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依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注册的,责令其停止相关活动,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人员从事进网作业,或者不按照规定配合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即日起,永经信字[2013]79号《关于我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办理和续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告》作废。

特此通告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